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具体如下: 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 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211工程”三期建设的高校限额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级别项目研究; 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年。 1份),于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培养科,咨询电话:020-85211116。 研究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