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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系、所、室换届通知

2011-06-22 10:05:00 来源: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学校有关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学院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对学院各任期已届满两年的系、所、室主任进行换届。

一、职位职数
1.系、所
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工商管理系、会计学系、人力资源管理系、信息管理系、电子商务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八个系系主任各1人;经济研究所所长1人。
2.室
继续教育办公室、科研管理办公室、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各1人;实验室正副主任各1人;
二、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模范遵纪守法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善于团结师生,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在学院工作2年以上,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各系主任、经济研究所所长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了解新时期高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有关政策,熟悉学校、学院的教学管理与人才培养工作;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调查研究和开拓创新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
2.各室主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了解新时期所报岗位的建设与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研究生管理办室主任、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须有3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四、选任程序
(一)各系、所、室酝酿主任、所长人选。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直接到学院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时间:622-24日)
(二)学院组织各系、所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本系、所和个人报名该系、所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学院大办公室全体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各室人员和个人报名该室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时间:627-30日)
(三)参考民主测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任职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