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停止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放寒假的通知》(华师办[2013]1号)文件精神,寒假期间房改办将停止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如需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教工, 请于1月21日(星期一)之前或2月22日(星期五)之后来办理。 房 改 办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