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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广东实践研究重大招标课题的通知

2013-03-06 09:27: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推动打造“理论粤军”、建设学术强省,推进十八大精神的学习研究和宣传,省委宣传部设立10项“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广东实践研究”重大课题,纳入广东省打造“理论粤军”专项资金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三、投标课题要求

结合广东实际,围绕以下十个专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研究;

2、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研究;

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研究;

4、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研究;

5、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研究;

6、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研究;

7、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美丽广东”建设研究;

8、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研究;

9、“八项规定”与党的作风建设研究;

10、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研究。

四、招标课题数量、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招标课题设立10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我校限报5项。

(二)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三)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课题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研究周期、结项要求

1、中标课题研究周期为半年(20134——201310月)。

2、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省级的《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或紧密相关的论文(理论文章);或在国家级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或紧密相关的论文(理论文章);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的论文;

2提交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正式研究报告和6000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摘要。

七、其他相关事项: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广东实践研究”重大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一),做出课题论证和经费预算。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313日,社科处304,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3、主办单位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匿名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4、中标课题名单报经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审批后,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5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广东实践研究”重大课题结项申报表》(见附件二),提交相关成果及材料原件一份,申请课题结项。

附件: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广东实践研究重大课题申报表.doc

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广东实践研究重大课题结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