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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截止)

2014-01-17 18:21:00 来源: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现将2014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1.除面上项目以外,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撰写方式。没有ISIS系统登录账号者请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生物光子学研究院、光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药物研究院、计算机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心理学院的申请人,请直接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联系建立申报账号;
(2)其他单位申请人请于1月22日前将姓名和邮箱发送到kyc13@scnu.edu.cn,由科技处建立申报账号。
2.面上项目采用离线撰写。请申请人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2014年版的申请书(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News.asp)。注意请务必将旧版本申请书彻底删除后再安装。
(二)申请书撰写
1.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撰写提纲》会自动生成,所生成文字不要修改或删除。“条例”、“指南”、管理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或查阅。撰写时可参考《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见附件1)
2.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重点做好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等重要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月25前将申报以上项目人员名单报送科技处,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评审。
(三)申请书报送要求
1.申请书:
(1)离线撰写的申请书: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A4双面打印。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2)在线撰写的申请书:请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请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一式2份,A4双面打印。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3)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需保持完全一致。
(4)《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2014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2)一式1份。
2.附件:
申请人除提供各学部在“指南”中要求的附件材料(如论文代表作)外,另需注意:
(1)无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者:须提供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
(2)在职研究生申请: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有境外人员参加但不能亲笔签名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4)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凡涉及医学伦理内容的项目,需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
(5)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6)博士后人员:需附书面承诺函(附件3)。
(7)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请者: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14年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二、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内容
要求
3月4日前
受理申请书查重电子版
各学院统一将在线撰写的项目网上提交(查重工作结束后会退回项目申请人继续填写),并将面上项目申请书查重电子文档(可以是初稿,但必须包含所有项目组人员信息,而且必须与最终稿一致。必须检查保护)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清单(附件4)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3月5-7日
查重
科技处通过“基金委科研在线”,将申请项目数据库上传基金委,并将检索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申请人
3月11-12日
受理正式
申请书
各学院统一将在线撰写项目网上提交,并将面上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全部项目纸质版一式2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清单报送至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具体安排
3月11日
8:00~10:50
化学与环境学院
10:50~11:20
光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
11:20~12: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4:30~16:00
数学科学学院
16:00~17:00
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17:00~17:30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3月12日
8:00~9:20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9:20~10:20
地理科学学院
10:20~11:30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11:30~12:00
计算机学院
14:30~16:30
生命科学学院
16:30~17:00
心理学院
17:00~17:30
其他单位
3月17日前
形式审查
科技处对最终版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准备相关报送工作
3月18日
上报
学校统一将申请书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特别说明
(一)查重范围不完全包括当年度校外申请人员信息数据。即:学校统一查重没有问题,也不能保证该项目所有成员一定不超项。所以人员是否超项请各位申请人严格自查为主,学校只是辅助。除杰青等不限项的项目申请人外,其他均需参加学校查重。未参加学校查重的申请人,学校不接受其项目申请。
(二)鉴于2014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
(三)各申请人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对项目组成员主持和参与项目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基金委首页→项目资助→项目申请与资助情况→资助情况→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
(四)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项目之间的相似度问题,主要有“同人同年度项目申请之间的相似度问题”、“不同人同年度项目申请之间的相似度问题”、“当年项目申请与本人往年申请或资助项目之间的相似度”、“当年项目申请与他人往年申请或资助项目之间的相似度”。建议对过去申请或资助项目的相近问题的再申请,需要重新调研、重新撰写,进行升级和改造,避免大面积重复。
 四、校内联系人
邓开喜 85211105 13560109616 kyc5@scnu.edu.cn
刘晓艳 85211103 13539891502 kyc13@scnu.edu.cn
张来策 85211105 18819816925 kyc10@scnu.edu.cn
办公地点: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14室)
 
 
 
                                               科技处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