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申报2014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3.10截止)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所属产业要求 申报项目的产业原则上应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包括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各地根据实际,也可推荐本地区的优势传统产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本省或本市、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探索、总结和推广专利技术实施规律和经验的意愿和能力,其中,省知识产权局培育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优先。 (三)项目所涉专利要求 1. 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截至2014年2月10日(包括当日)之前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授权通知书不可代替专利证书),并经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该发明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关键或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水平在省内本产业中处领先地位,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对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2. 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必须提供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证明。 3. 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以往未被纳入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 二、申报要求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10日前与学校科技处联系。 (二)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