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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2014】14号),我校新增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5年开始招生。 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体落在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度,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校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培养工作。学校根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建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紧密联系,形成供需互动机制,拓宽硕士研究生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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