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截止7.5)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 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 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4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一并交到社科处。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 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 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 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 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 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1份《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单独装订)。
5. 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7月5日。并于2015年7月6日报送纸质材料社科处304。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四、其他要求
1. 2013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如仍未通过,将不再拨付二期经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2015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3.2015年度需中检的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