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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通知(10.16截止)

2015-09-09 14:52:00 来源: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在今年9月份开展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继续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征文由省教育厅主办,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就我校征文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征文对象范围。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在岗教师。

三、征文内容。围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做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校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

四、征文选送数量。各高等学校每校送选10篇征文。我校征文活动由宣传部、人事处、校工会共同主办。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专家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选,推选不超过10篇校级优秀征文到广东教育杂志社。

五、遴选优秀征文。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本科)和高校(高职高专)6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评选。每组评选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登载。

六、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市及各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确保文章的原创性。

(三)参评文章务必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石牌校区行政楼524),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cb01@scnu.edu.cn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他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组织好优秀征文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85216422。

                                         宣传部 人事处 校工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