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人选。各学院限推1名符合条件人选参加学校遴选,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学院可不推荐。
二、基本条件
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重点支持思想政治课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5年以上,入选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职称,近6学年(2013-2019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本人讲授的学时数不得低于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二)。
2.近三届省级教学名师且获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曾获近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且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3.非“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非“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申报流程
经学院推荐、教务处资格和形式审核、校党委审议、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议、公示、在线申报、学校审核等程序,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对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科研诚信、推荐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提交材料包括:
(一)学院党委出具的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意见。
(二)“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表,见附件1。
(三)“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
(四)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于2019年6月21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电子版同时发jwcxjx@qq.com。
五、其他
(一)同一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本计划多个同类项目。“珠江人才计划”个人项目入选者及前六批团队带头人不得申报。“广东特支计划”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已入选者不得申报。申报人存在承担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不得申报。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二)学校拟推荐人选需网报,网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谢锦霞;联系电话:85217673。
附件:1.“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表
2.“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选汇总表
3.佐证材料及教学录像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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