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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2021-12-09 19:20:23 来源: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依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条例》(华师〔2014〕39号)与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老师个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工作条例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如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初审通过名单:

申请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类型

申请专业

备注

李萍

副教授

学术型

理论经济学

正常申报

熊冠星

副教授

学术型

工商管理

正常申报

刘青

教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正常申报

董佺

副教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正常申报

李萍

副教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正常申报

熊冠星

副教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正常申报

李熙

讲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破格申报

邓伟伟

特聘副研究员

专业型

工商管理

破格申报

路晓娟

讲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破格申报

韩卫彬

讲师

专业型

工商管理

破格申报

曹宗平

教授

专业型

国际商务

正常申报

赖小东

副教授

专业型

国际商务

正常申报

朱敏

特聘副研究员

专业型

国际商务

破格申报

肖海莲

讲师

专业型

会计硕士

破格申报

韩斐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朱华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包玉玲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陈桥

审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陈玮

副教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干方彬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侯金鸣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赖学玲

中级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林婷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刘维

正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娄权

副教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皮海飚

经济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饶明亮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孙亘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陶斌焕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王伟

经济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吴常华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谢沁华

高级程序员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熊珂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姚晓华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张阳

中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赵春雷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赵国旺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庄烈忠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陈洪浪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尼燕

正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谢园保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杨正云

高级会计师

专业型(校外

会计硕士

正常申报

黄少军

副教授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欧阳瑾娟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张茵兰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周洪荣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廖伟

中级经济师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葛伟

高级经济师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赵亮

高级研究员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陈尊德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张谷铭

专业型(校外

金融硕士

正常申报

尹秀超

专业型(校外

国际商务硕士

正常申报

陈曦

专业型(校外

国际商务硕士

正常申报

蒋江龙

经济师

专业型(校外

国际商务硕士

正常申报

卢素兴

专业型(校外

国际商务硕士

正常申报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七天)。

公示期间,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将摆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供公示查阅。如对上述初审通过人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材料由研究生办公室转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我校监察处负责实施监督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提交硕士生导师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到学位办,材料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届时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最终获得导师资格名单将以学校发文的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