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 (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于2月20日发布,现将我省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代表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标志性学术力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选题有重大意义、内容有重要创新,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风朴实、文质兼美。
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至两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应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申报成果作者所在单位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所属高校和科研机构,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省属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
7.申报成果鼓励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材料
2024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1.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1日开放。
3.系统提交时间和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均截止至4月18日,逾期恕不再受理申报。
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所有申报材料由该申报出版机构负责审核报送;由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交由我校审核报送。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
文件下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文件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文件下载:指定出版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