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4]15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4]221号,附件2)要求,学校将开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具体见《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指南。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各学院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推荐1人参加评选。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学院组织本院人选推荐申报工作,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二)资格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推荐对象。 (四)公示。学校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推荐名单。拟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表(本科学校)》(附件3)、《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4)以及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5。 (二)各学院申报人按附件5要求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一式一份交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与《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信息表》(院长签名、盖公章)一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人:周合兵、谢锦霞;联系电话:85217673 教务处 2014年11月7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11日中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院201办公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