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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查与报账工作的通知

2014-12-16 10:37: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为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监督管理,我院从本学期开始设立大创项目自查制度,所有目前在研的项目(包括2013年、2014年立项项目及延期结题项目)均需于1231日之前提交自查报告(见附件)。自查报告打印一式一份交到学院201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另外,针对近来各项目报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列出需注意的要点,请周知。

一、交通费票据必须来回双程,且时间跨度不能超过一个星期。

二、办公用品票据必须注明详细的办公用品名称,如“签字笔、笔记本”等。

三、每张票据后面必须有指导老师的签名。

四、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不得购买电脑、照相机、摄影机、打印机等设备,不能支出任何形式的加班费、劳务费。

各项目组按照以上要求贴好票据、填好报账单后,先交至学院201办公室徐老师或彭老师处审核,审核通过的票据方可送交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处审批。

 

附件

学院教务办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