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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成果的通知

2015-07-14 09:56: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全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和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广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征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成果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现将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与形式

研究论文、典型案例和专业标准。

二、征集要求

(一)论文。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主题,从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践教学平台与基地等方面自拟题目。要求主旨明确,观点正确、特色鲜明、逻辑严谨、资料可靠、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学术理论水平或实践价值,篇幅在3000-5000字。论文的摘要、注释等规范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教育研究》杂志办理。

(二)案例。对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改革创新的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提炼,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语言凝练、图文并茂,案例涉及活动必须已经开展并收到实效,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篇幅在5000-6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根据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联合行业、企业研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征集工作,择优上报,每学院可推荐1-2篇高质量论文,1-2个典型案例,原则上有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学院应推荐1个案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7日前将论文或案例发到emjwb@126.com。

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暂不要求上报,各专业可先行组织研制,尤其是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示范专业更要积极研究,形成示范成果。具体上报时间待教育厅发文后另行通知。

四、成果遴选

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向教育厅择优推荐。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此次各校推荐的论文和案例进行遴选,并作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成果公开结集出版。

五、其他事项

本次教育厅开展的征集活动,也是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尤其是应用型本科专业总结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和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展示培养成果的契机,请各学院和各专业认真对待,积极梳理,全面总结,提交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和典型案例。

教务处联系人:周合兵,电话:852176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