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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补充结题的通知(截止7.13)

2016-06-30 09:18:13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补充结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结题项目范围:

  1.延期半年项目:研究期限于201510月到期未结题并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2.超期项目:研究期限于2015年及之前到期但未结题的面上项目。

  二、结题要求:

  除2014年自由申请(科管研究)类立项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结题外,其余延期、超期项目均只需报送纸质材料,不需要通过线上进行验收申请。请各项目组自行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结题形式及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由项目组自行组织结题验收会议(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请依托单位将本单位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电子版于2016年7月3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各项目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三、研究团队项目由省科技厅监审处另行统一安排验收,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联系人:蒋毅020-83163642)。

  四、时间节点

  2014年立项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于2016630日前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并于2016713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结题书,经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其余各项目请于2016719日前将本单位结题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室)。省基金办将于2016723日至729日期间对接收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五、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对于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六、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结题报告(格式详见附件,纸质并附专家组意见原件,电子版一份交科技处)、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全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不完整不予接受。

联系人:李凯,电话:020-85211105Emailkyc16@m.scn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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