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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对2013级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的通知

2016-11-29 11:40:41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全体2013级学生:

2013级学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已采集完毕,照片已下发学院,为保证照片准确无误,顺利完成学历注册工作,请各学院及全体2013级学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籍学历电子图像核对基本要求。

纸质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

纸质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学信网电子照片(用于学历数据注册)、校教务系统电子照片(用于学位数据注册和学籍册存档)三者必须完全一致

二、请各学院教务员认真核查并妥善保管好学生的照片,如有错漏或变动,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1)纸版照片必须与校教务系统照片一致(必须为学生本人且版本相同),不得随意更换毕业班学生照片;

2)必须通知学生核对本人照片,确认照片信息正确,且与校教务管理系统、学信网照片一致、版本相同;

3)学院应妥善保管学生照片,不要发给学生本人,建议毕业后也全部保留,以便结业换毕业等特殊情况下使用。

三、请全体同学务必认真核对照片,如有错误及时上报学院教务员。

(一)核对纸质版与本人是否一致,有关信息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

(二)校教务管理系统照片是否与纸质版照片一致;

(三)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学信网账号,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及照片是否正确,是否与纸质版照片及校教务系统照片一致。如信息项准确,请务必点击“信息无误”。

学信网注册及核对照片操作流程详见教务处主页《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生学籍信息查询操作指南(含新生学籍自查、毕业生电子图像校对等)》,链接:http://jw.scnu.edu.cn/sitecn/CollegeSingleContent_Info.aspx?id=1493

(四)学生因照片质量问题,需要重新拍照的,按如下办法操作:

1、本人撰写申请,说明理由;2、经学院教务员老师同意,加盖学院公章并领取纸板照片;3、到石牌校区行政楼207审批(南海校区在南海校区教科办审批),上交原纸板照片;4、前往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重新拍照;5、学院在收到新的照片后,通知教务处更换校教务系统照片。

四、请尚未拍照的同学尽快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进行电子图像采集。

拍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205室(府前路位于广州迎宾馆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

我校院校代码为10574,(院)系代码不需填写,学历类别为普通本科,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请填写本人收件地址及姓名。照片收到后请交学院教务员保管,光盘自己保管。教务处老师会定期到学信网下载照片更新到我校教务管理系统。

五、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看照片或有照片变形等技术问题,请直接咨询中国图片社信息采集中心,电话:0106307228163076145630761466307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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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