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集中办理在编教职工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7-01-15]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放寒假的通知》(华师办〔2017〕1 号)精神,我办在寒假期间将为在编教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17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5:00)。需办理此业务的教职工,请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在上述时间段内来我办办理(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大楼217室;联系电话:85214186)。
特此通知。
房改办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