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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截止5.18)

2017-05-12 09:09:17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推荐工作将于2017年5月15日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动员相关老师,组织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要求

  以我校(华南师范大家)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奖励的,推荐单位尽量选择“广东省教育厅”,个别项目可按行业归属选择省直其部门(如农业厅等)。各推荐单位没有推荐名额限制。

  二、申报项目(人选)要求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包括项目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和人物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各项目(人选)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奖

  1.推荐项目必须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且在推荐书中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2.推荐项目所用成果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若所用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被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其同意并签署承诺函;代表性论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专著的主编和副主编未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时,还应由其本人出具《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成果登记证书和结题验收材料。

  4.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分类代码A):推荐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成果,要求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其中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

  5.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分类代码C):推荐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要求提交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的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6.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组别分类代码B):推荐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重大技术创新的成果,要求提交已授权知识产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前已获得审批。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5年5月31日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人物奖

申报广东省科技奖突出贡献奖的人选,应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工作单位应在广东省内。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办理成果登记

  (1)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做好文字录入工作后,其中“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尽量与申报奖励的材料保持一致。选择“上报”形式导出后发送至学校科技处。

  (2)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处理”中选择“打印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连同附件材料一起报送科技处。

  (3)往年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如果项目名称和完成人没有变化的话,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反之则必须重新登记。

成果登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

  (二)报送公示材料

拟申报的项目(含合作申报)及人选,须按照《公示内容和要求》(附件3)报送公示材料,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有多个完成单位或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同时报送其他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三)填写电子版推荐书

5月15日9:00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填写。推荐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创新点内容。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以免政务平台无法显示,影响评审。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23:59。

  (四)制作书面材料

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正式版须经推荐单位同意推荐方可打印。附件应清晰,可以是扫描件或原件,其中《推广应用证明》、《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必须提供原件,且《推广应用证明》须有应用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书面推荐书2套,至少一套为原件)。

  四、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85211201

  省奖励办:020-83163923、83163920、83163328、83163329

  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书面材料报送地点:石牌校区办公楼302

  联系人:许老师、梁老师

  E-mail:kyc7@scnu.edu.cn

  附件:1.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2.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3.公示内容和要求

     


科技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