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截止12.10)
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现启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重点组织动员中青年科研骨干积极申报,重点辅导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原则上要求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都必须申报。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老师,应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17年度申报指南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应进一步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二、学校组织申报安排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申报初评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向社科处推荐具有较大立项可能的项目。
1、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2017年12月10日前,各申报人完成申报书并报给学院办公室杨学萍处,学院收齐本单位申报书。所有申报书请按2017年度申报书填写。
2、学院组织初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前。
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评。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自行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统一上报社科处,参加评审的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各学院将评审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2017年12月2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书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使用直推指标的申报书应在汇总表中标明),修改意见汇总表1份,同时将修改意见汇总表和申报书汇总表发至社科处邮箱。
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数量、质量及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组织申报工作开展良好的学院给予奖励。
3、学校进行复评。截止时间:2018年1月6日前。
2018年1月6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复评,择优推荐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于使用了直推指标的项目申报书学校仅进行形式审查。
凡未参与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正式申报。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的时间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依、陈希红、李秀娟
联系电话:85211099,85215763,85215762
电子邮箱:595509464@qq.com
社科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