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教学〔2017〕68号),各学院成立了年度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并积极组织本科生申报。经学院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立项评审与公示等程序,推荐2018年校级大创计划项目371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一、学院统筹安排项目经费。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安排学院经费预算,自主确定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标准,安排项目经费支持。一般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资助经费标准。并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监管,若发现项目经费使用时弄虚作假、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研究等情况,学校将督促学院对项目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二、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根据项目团队与学院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汇报答辩等工作。立项名单公布后,项目成员、指导老师原则上不作调整。若遇特殊情况,应在项目立项后三个月之内,经学生申请,由指导老师、学院负责领导签名同意调整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加强项目建设与升级培育。大创计划项目隶属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学校规定,“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须在校级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实行竞争性遴选。请各学院关注项目实施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项目,学校将根据上级通知开展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及时将立项结果通知各大创计划项目团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敦促各项目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教学〔2018〕1号----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