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的通知(截止3.2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部署要求,突出发挥财政科研职能作用,围绕财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财政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研究,按照《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通知所称“自主参与课题”是指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研究团队,按照立项原则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科研所发布的研究范围,立足财政自行确定选题开展研究的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研究团队均可申报,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和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业务研究情况,原则上要求至少报送一个选题。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研究范围
请围绕下述研究范围,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效防控债务风险;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中精准投入,完善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扶贫资金效益;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开放性经济水平等内容,探讨研究如何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降成本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积极支持实体经济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把握好财政有所为的边界和重点作为的领域,把握好财政投入的重点、力度和节奏,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三)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围绕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研究如何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如何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作用,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如何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
(四)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从财政角度研究应如何把我省区域发展不协调作为拓展发展空间的潜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梳理分析我省财政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下一步均衡地区间财力的有效措施,形成省以下合理的财力格局,促进区域财力均衡协调;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研究如何制定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提高财政政策精准度。
(五)支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调查广东及各地的民生保障情况和存在的短板,研究财政应如何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弥补短板项目,巩固领先指标,提高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民生领域具体情况,研究探讨如何落实公共财政基本职能,加强和创新财政支持改善民生相关政策和体制机制。
(六)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探讨广东应如何继续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如何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省和市县财政关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探讨如何完善省以下财力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地方税体系等。
(七)加强财政管理。围绕“大财政大预算”建设,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研究如何推动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广东财政下一步应如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准确编制预算草案;如何建立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如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等;研究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试点改革等。
(八)除上述研究范围外与财政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选题。
四、立项原则
(一)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心开展选题研究。
(二)选题及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研究。
(三)课题研究应从实际工作出发,突出应用型研究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结合课题情况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形成既有实例支撑又有数据分析的研究报告。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于3月26日前向社科处304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在提交纸质版之后发至linyi@m.scnu.edu.cn。
六、立项公告
省财政科研所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尽快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向各立项课题单位(课题组)发送立项通知,同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立项课题名单。获准立项的课题组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内容开展研究。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省财政科研所联系人:谢易和,联系电话:020-8317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