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加拿大本科生实习项目公派出国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通知》(留金美[2018]7966,简称“Mitacs实习项目”)和《2019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遴选通知》(留金美[2018]7967号,简称“阿大实习项目”),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专业及实习内容
(一)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择优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参与“Mitacs实习项目”,选派3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参与“阿大实习项目”。
(二)选派专业无学科限制,课题列表详见加方网站(详见加方网站)。
(三)实习内容主要有: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研究课题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加方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 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二、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入校以来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或年级综合排名在年级专业前30%的学生,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年满十八周岁(2000年9月14日以前出生)。“Mitacs实习项目”遴选对象我校2016级本科生;“阿大实习项目” 遴选对象我校2016或2017级本科生。
(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法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以上,托福95分以上。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三、实习期限及资助方式
1.实习期限为3个月。
2.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3个月的奖学金(1500加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签证申请费。Mitacs将承担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外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医疗保险费。阿大负担留学人员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与学院审查。申请人于9月12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学院211教务办(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包括:1.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出具的学生入校以来成绩绩点排名证明;3.个人中英文成绩单;4.雅思或托福成绩单;5.其他有助于申请的材料(个人科研经历、论文发表、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学院审查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材料统一于9月13日下班前提交到教务处(石牌行政楼208室)。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到:sjjxkscnu@126.com.
(二)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三)被推荐人网上申请。1. 申请“Mitacs实习项目”,请被推荐人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18年9月19日13时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2. 申请“阿大实习项目”项目,请被推荐人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18年9月19日13时前登录阿大官网(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intern@ualberta.ca。
(四)学校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9月15日—9月18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五)学校推荐函。9月30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学生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Mitacs或阿大,由外方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计划自2019年5-7月期间派出。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被推荐人员录取结果以留学基金委公布名单为准。在项目申请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 联系电话:85216830,张老师。
附件1:2019年加拿大本科生实习项目申请表
附件2:××学院2019年加拿大本科生实习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学〔2018〕66号——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加拿大本科生实习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docx
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