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课程修读规范的说明(2018-2019(2)学期起执行)
各位同学:
现对经管院本科课程修读规范作如下说明,请同学们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修满学分,按时毕业。
为避免出现选课混乱现象,保证本科教学有序开展,自2018--2019(2)学期起,本科课程(这里的课程是指全校公共必修课、学院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修读,必须严格按照经管院教务办提供的本科课程推荐课表进行选课(转专业学生、复学学生补修课程,以及交换生选课除外)。
以下是具体情况的说明:
一、如因未按推荐课表选课而导致缺少课程的,教务办不接受加课申请(不论任课老师是否签名同意),一律不予办理加课(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缺少的课程只能在往后的学年开课学期进行补修。
二、如因中途退选已选的学院专业选修课程而导致选修学分不足的,只能在往后学期继续修读开设的专业内选修课程,教务办将不再新增专业选修课数量,且不接受和办理跨专业选课。
三、如因未满足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而导致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只能延长学籍,即延长修读年限,直到修读足够学分为止。
特此说明。
经管院教务办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