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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务处 2019-03-04]

2019-03-06 08:54:56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本科实验教学重点平台类建设项目,是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深化和拓展。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体系教学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的计划安排,拟组织开展申报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中的“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1),2019年拟建设项目涵盖学科类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包括:物理学类、化学类、动植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各学科申报名额不限。教务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再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要求,做到“能实不虚,以虚补实”。对现有实验项目、虚拟方式等进行有效整合,突出虚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突出虚拟手段和技术水平,能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1938日下午15001730

2.会议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七楼第五会议室

3.参会人员:各学院领导和申报项目负责人、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4.议程安排:预申报确定的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准备情况(10分钟)。其他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内容。教务处工作人员按照各申报项目准备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组织下一阶段申报工作安排。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