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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截止12.5)

2019-10-08 16:48:13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发动学院老师积极申报,重点辅导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原则上要求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教师以及所有获得过校内青年培育基金者均须申报。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老师,应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近年来的申报指南对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应有实质性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由学院统一组织,邀请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等分学科进行针对性辅导,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性申报指导。20191115日之前将学院申报工作方案报送至社科处。

      二、学校组织申报安排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申报初评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向社科处推荐具有较大立项可能的项目。

       1、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19125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2019125日前,各申报人完成申报书并报给学院,学院收齐本单位申报书。所有申报书请按2019年度申报书填写。

        2、学院组织初评。截止时间:20191215日前。

       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评。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自行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统一上报社科处,参加评审的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各学院将评审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20191215日前,各学院将申报书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申报书(含活页)一式3份,汇总表1份,修改意见汇总表1份,同时将修改意见汇总表和申报书汇总表发至社科处邮箱

       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数量、质量及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组织申报工作开展良好的学院给予奖励。

      3、学校进行复评。截止时间:20191225日前。

       20191225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复评,择优推荐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凡未参与预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获得学校评审通过的老师,按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的时间,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秀娟85215762546544676@qq.com


社科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