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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厅广东高校科研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的通知(截止11.29中午12:00)

2019-11-08 15:47:5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广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科技和智力支撑,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9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以下申报要求均针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研究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具体限额如下:

1.创新团队项目:不超过1个。

2.重点领域专项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不超过4项。

3.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不超过5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不超过5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学校聚焦需要解决的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交叉学科平台;申报的科研项目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开展研究。学校要加强对申报平台和项目的审核,特别要严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政治关。

2.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城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项目申报人根据专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3.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和重点研究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项目经费自筹,经费预算仍需在《申报书》上填写。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无需签名,无需提供附件材料),1125日下午500前交社科处304

2. 网上申报: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1129日中午1200前上传http://210.76.75.91/

3. 1126-1128日期间进行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后告知可申报的申请者登陆相关网页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 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