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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29 11:22:24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本通知仅涉及“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四类课程的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相关事项将另文通知。现将四类课程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类别

根据教育部通知,本年度全国计划遴选认定国家级一流课程约480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1000门、“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共3800门。省教育厅根据学校类型、学校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入选数、省一流本科课程入选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各校推荐限额。我校推荐限额为四类课程共38门,其中线上课程11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和社会实践课程共27门。同时要求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课程推荐比例大致维持在5.5:3.5:1。

因省厅要求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线上、社会实践等四类课程原则上须从业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推荐。为保证推荐课程质量和数量,学校拟对各学院推荐课程不限项,但学院推荐课程时,要特别注意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课程要按照省厅要求的比例推荐。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特别说明:对于大家特别关心的申报资格两个问题,我们咨询了教育部相关工作人员,说明如下:

1.关于往年已经获认定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是否能申报其他类型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问题。在通知中虽然没有明确限制,但评审中,将会倾向于不重复的课程。

2.关于课程负责人职称问题。在通知没有对各类课程负责人的职称做出明确限制,但有要求“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请各单位灵活把握,推荐有竞争力的课程。

三、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申报推荐条件

(一)线上课程

课程范围:

1.申报课程须经过 2 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

2.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言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的,更换开课平台后不再参加认定。

3.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

2.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 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3.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 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4.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5.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 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二)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1.申报课程须满足《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2.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 (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4.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 70% 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材料要求

各学院须对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开展院内课程遴选推荐工作,拟推荐课程必须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所推课程要按照课程质量高低进行综合排序。

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10日(周一)前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电子材料: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4,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学院-XX课程-申报书.doc申报书需填写完整);

3)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学院-XX课程-附件材料,所需提供附件材料及文件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并附校内评选专家推荐意见(附件6,需由课程申报人填写好));

4)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要求提供“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和“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此处“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请使用听课表(见附件7。请打印听课表,用黑色油性笔填写好,找学院督导或学术分委员会成员签字,听课表授课时间请填写所涉及课程2020年正常上课的日期),做好后扫描成电子版。“学生评教情况”请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截图

5)四类课程都必须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参照附件8-9,需由课程申报人填写好);线上一流课程还需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见附件1附表:如果课程放在爱课程平台,可由教务处联系平台统一提供,如果课程放在其他平台,请自行联系平台提供)。

6)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还需提交10分钟说课视频和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

所有附件材料中涉及到需要教务处盖章的材料,暂不提交教务处盖章版本,待评审结束获得推荐资格后,统一组织相关材料提交和盖章因申报材料含视频文件,邮件传送不方便,请用U盘拷贝交至教研科。

2.纸质材料:包括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需加盖学院公章)、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10需课程负责人签字)和“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附件8需加盖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组织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2.严把质量关。各学院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3.严格工作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三)各学院要统筹本校教学工作相关经费,对获评的一流课程予以持续支持,确保课程后续更新和完善,推动和深化课程教学应用,注重积累先进教学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一流课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八、相关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彭惠芳,电话:020-85211096,邮箱:scnujyk@126.com。为方便工作联系,请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时加入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群qq群号:668364902

 

附件:1.线上课程申报书

2.线下课程申报书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

4.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

5.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6.专家评审意见表

7.听课表模板

8.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模板

9.课程内容学术评价意见模板

10.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11.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供参考)

12.国家一流课程评审标准(供参考)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 25 号) 2021.4.29(1).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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