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精神 ,本次“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聚焦教育、教学领域亟待攻关的课题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攻关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关形式和榜单设置
采取“揭榜挂帅"的形式进行攻关,攻关项目主要聚焦我省教育、教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符合基本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参与揭榜。“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高等教育类)请见附件1。
二、揭榜资格和条件
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教学一线人员,允许与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揭榜。对揭榜成功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经审核通过后,直接纳入榜单对应的人才项目给予支持。揭榜团队规模一般以10人以内为宜。每名揭榜成员只能参与 1 个揭榜项目。揭榜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师生群众公认的各级各类优秀教师(非现任校级领导),重点支持思想政治课教师。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 学时/学年,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 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不再支持申报本计划。存在承担国家及省级相关科研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不得申报本计划。
三、推荐限额
学校推荐限额3项,各单位申报名额不限。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1.单位申报。各单位积极组织发动教师申报,鼓励有意向、有能力、有条件的人才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签署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应征揭榜。可行性方案中不得包含抄袭、涉密等内容,如存在相关问题,由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单位内公示(3天)拟推荐人选,经单位党委、行政正职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2.资格审核。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照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方案,重点评估方案的可操作性、目标可实现性、工作目标、阶段目标等,提出揭榜对象推荐名单。
4.公示及报送。对拟推荐名单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推荐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广东省教育厅。
(二)广东省教育厅遴选
广东省教育厅经资格审核、组织评估、提出揭榜人建议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可行性方案非涉密、非涉知识产权部分)等程序,确定揭榜对象名单。
(三)签订协议、下拨支持经费
广东省教育厅与揭榜对象、揭榜对象所在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明确任务目标,纪律要求等,下拨支持经费,揭榜对象对经费提出分配方案并公示。
(四)开展攻关
揭榜对象按计划开展攻关工作。项目实施期间,揭榜对象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自主调整项目人员,相关调整事项需报省教育厅核准,并在项目单位内部公开。
(五)项目监管
将揭榜项目列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为 3 年。原则上, 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 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周期满后,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揭榜单位、揭榜对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六)成果鉴定
广东省教育厅对成果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合格的,授予揭榜项目负责人“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
对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任务无法按期按质完成的,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最长可延长一个周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不授予相应称号。
因揭榜对象主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形成论证结论,明确相关责任,不授予相应称号,3年内不再支持其申报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课题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并视情况记入省科研诚信黑名单,同时减少揭榜对象所在单位申报限额。
对弄虚作假或串通骗取省财政资金的行为,根据相应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涉嫌违法犯罪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成果应用
揭榜对象应对成果开展持续性的应用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助保障。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成功揭榜者80万元的生活补贴。鼓励揭榜人所在单位配套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揭榜主持人可按规定申领“优粤卡”,享受各类人才服务与优惠政策。
(二)严格科研诚信审查。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揭榜对象的政治表现、追德品质、廉洁自律关,加强对人选的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评估审查。坚决防止揭榜对象与项目需求方之间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行为,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于2022年3月16日前报至学校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包括: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公示异议材料与调查结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则无需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含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同时发至邮箱:scnujyk@scnu.edu.cn, 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高等教育类揭榜挂帅申报材料”。联系人:谢锦霞 ;联系电话:85217673。
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要求, 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项目申请书首页作出说明。
未按通知要求申报、逾期提交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高等教育类)项目榜单(含思政类)
2.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书
3.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学〔2022〕10号学校关于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