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处理公告书(2023年9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2022〕79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学院 | 入学时间 |
杨家俊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4 |
彭馨仪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4 |
刘冰慧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7 |
学生对退学处理等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院联系人:徐欣萌 联系电话:020-39310138
特此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8日